债务人使用他人账户是什么罪?

   |    2024年5月28日  |   法律咨询, 法院案例, 要债方法, 讨债技巧  |    0 条评论  |    56

深圳追债公司

现在我们深圳要债公司做的上门讨债案件,债务人使用他人账户是什么罪?这个债务人本人也非常聪明了,他不用自己的账号,用别人的微信支付宝,用别人的银行账号,甚至有的人都用别人的名义去买不动产买动产。那么针对这种情况呢,也不是说一点办法没有吧,但是我们要去花时间精力,比如说如果这个债权人他自己本身是开店的,那么他店里面肯定会有一些账户去收费嘛,那么我们深圳要债公司就可以假扮成客户去他们店里去买一些产品,找机会付款,通过这个付款,你就可以知道他这个钱进的是哪些账户,全程公证取证。

然后我们委托专业要债公司上门追讨欠款,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这些相关联的账户,这就是新的财产线索。那么针对有一些这个债务人他没有开店的,那可能他是做工程的,做生意的,那同时他也有可能要去进行一些消费行为,那这种就需要我们深圳要债公司花时间精力去跟进,比如说我们可以伪装成是这个工程的提供方啊,业务的提供方啊,然后再跟他沟通,签约的过程当中,把他的这个想使用的账户给套出来。

又或者呢我们可以去到一些他有大额的或者是频繁消费的门店,去慢慢的去调查这个门店的一些消费的流水来源的账户,拿到这些信息之后,我们依然可以把这些财产线索提供给讨债公司或法院,要求冻结,要求去追究他们的责任。像我说的这两种情况,就是他们明知自己是失信被执行人,明知自己有法院的判决裁定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而且借用他人的账户,恶意的躲避自己的债务承担的行为的话,我们深圳追债公司可以去追究他们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所以老赖遇到我们深圳追债公司95%都能归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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