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诉怎样做能省下案件受理费?

   |    2024年1月4日  |   法律咨询, 法院案例, 要债方法, 讨债技巧  |    0 条评论  |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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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认为打官司时间太长,找要债公司讨债正常当天搞定,那么深圳要债公司教你一招,法院撤诉怎样做能省下案件受理费?具体怎样操作呢,下面文章内容您好好向讨债公司学习。

我们都知道,打官司的时候要向法院缴纳一笔案件受理费,这笔案件受理费是按照案件诉讼标的额的比例来收取的,比如您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100万元,那么法院就会收取您1%的案件受理费,也就是1万元。但假如您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委托了深圳要债公司处理并且与对方达成了和解,或者存在其他的情况,您需要办理撤诉,这时候法院就只会收取您一半的案件受理费,也就是5000元,那有没有办法可以省下这笔钱呢?

在我们要债公司实践中有这样一个小妙招,您千万记好了,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是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根据我国法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21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变更诉讼标的额,案件受理费按照变更后的诉讼标的额计算,所以您可以在撤诉前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改到1万元或者更少,因为诉讼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案件,法院只会收取您50元的案件受理费,紧接着您再去办理撤诉,就只需缴纳25元的案件受理费了,您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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