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父母全款买的房子还属我个人财产吗?

   |    2024年1月3日  |   个人案例, 收债新闻,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追债找人  |    0 条评论  |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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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啊,法律已经改了,结婚后父母全款买的房子还属我个人财产吗?深圳追债公司提醒你:还以为房子是你个人的就大错特错了,我们知道距离民法典正式实施已经有近一年的时间了,可到现在还有人说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的房子,只要登记在他自己名下,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说法儿已经不对了,今天我们深圳追债公司再次更正一下,如果您听到别人跟我说的不一样,记住以我为准。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9条的理论,自2021年1月1日起,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你们夫妻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只要没有明确的约定,只归一方所有,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遇到不清楚时候最好咨询我们讨债公司,联系电话:13691990066微信同号

早些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确实有过规定,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但是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已经废止了,一切以民法典为准,你记住了吗?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讨债成功率在于您今天的选择,关注深圳湘粤追债公司王总团队,给你解决债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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