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债公司:南山区法院判决100万元清债案例
2018年7月2日的凌晨,深圳清债公司:南山区法院判决100万元清债案例,深圳南山区被执行人刘某,被执行干警将其堵在家中,刘某始终表示无财产可供执行,交代其名下现在无房产,也无存款,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刘某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依法拘留十五日。被执行财产难查、被执行人难找导致的“执行难”,一直是让法院非常头疼的问题。在这个执行案件中,为了攻克“查人找物难”证据,深圳清债公司受债权人陈某委托查找欠款人财产下落。
被执行人刘某与债权人陈某是朋友关系,碍于面子债权人陈某一直寄希望于欠款人能主动还款,免得伤了朋友情面,欠债100万3年多时间只还了15万,债权人陈某多次催要余款无果,于2017年6月诉至深圳南山区法院。借款人刘某自认为已经过了诉讼时间,想赖掉这笔借款。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刘某最后一次还款时间为2016年9月16日,说明刘某以其行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2年诉讼时效。原告陈某起诉未过诉讼时效,刘某需偿还债权人陈某本金100万元并按期支付利息。
2018年7月17日,刘某被依法拘留十五日后放出后,借款人刘某又玩起了人间消失,外出躲藏逃避欠款问题,经深圳正规清债公司王总前期勘查,发现欠款人刘某原有一套房产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出售。再次经过深圳法官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刘某房屋信息情况,明确刘某房产登记在离婚前妻配偶名下,欠款人刘某应该还在此居住。
经过专业要债公司上门查找欠款人,此时的刘某已经非常的嚣张,他认为法院拘留过他了,债权人拿他没办法了,可是他想错了,债权人委托了专业清债公司,要债人员天天与老赖打交道,能搞不下来要债公司人员早改行了,要债谈判人员主动同欠款人刘某进行沟通,希望促成和解,但刘某态度蛮横,十分嚣张,口口声声“该拘就拘,反正坚称没有钱”“想拘几天就拘几天,反正也没啥影响”。
经过深圳要债公司谈判专家二天时间对刘某耐心细致地释法与劝导,欠款人刘某一改嚣张的语气和态度,刘某思想发生转变,在深圳湘粤清债公司王总协调下最终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并先支付债权人陈某60万人民币,余款制定了还款计划,债权人陈某同意了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刘某并在《还款计划书》中承诺其余欠款于今年12月份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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