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不要触犯了法律红线

   |    2016年12月14日  |   收债新闻, 法律咨询, 追债找人  |    0 条评论  |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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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这片东方文明的土地上,人们普遍都是这样认识追债不要触犯了法律红线——别人找你借钱时你是爷,你向别人讨债时是孙子。好象当债权人是一种过错似的。近日,小编从一家专业深圳追债公司了解到,最近在深圳火车站派出所里面民警在进站口进行例行检查,截获了一名身带尖刀的男子,但在继续搜查的时候民警惊讶的发现还有一把高度仿真的手枪,民警一开始以为是抢劫犯在逃,经盘问原来该男子准备用这把手枪来深圳讨债,确认了这么男子是江西债权人。
在以往的新闻中我们听到很多农民工在讨要拖欠工资的时候就爬上高楼,或者是高塔来以死相拼,我们也在电影中也看到过凶神恶煞般的黑道把黑森森的枪口抵住欠债人的脑门心,威胁道:要钱还是要命?但是,当真的有人拿着匕首和手枪在追债的时候,那我们是否感觉这个社会又有一份不安全的因素呢?

很多人又该这样说,可以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法追债,但是当人们真正的寄希望于法律的时候,真正去走法律程序的时候就应该有更深的体会,运用法律渠道来维权成本对于基层人士来说就是天文数字有可能自己要讨要的钱还不够请律师的费用,还有就是法律要走程序走司法,效率很低。有可能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投入了时间,资金和精力功夫不负有心人官司打赢了,但是不一定钱能追回来。来回折腾过程中,人拖累了,钱打没了。损敌一千,自损八百。

思前想去,当有人在遇到追债的时候,权衡利弊,明知是冒着法律和人身的风险也要去讨钱,于是就有了上述中的农民工爬高楼和塔吊,一些人又可能还会做出更极端的事情就是由恶劣手段来威胁欠债人。

在中国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交易双方出现暂时性拖欠是不可避免的,这个属于正常的范围。但是不正常的就是一些人故意制造或者是明知没有偿还能力还要欠债。不但不还还理直气壮,讨债人士孙子,欠债人是爷的这种理念的一种重要根源就是当前现在社会存在失信成本低于守信成本,当失信比守信的利润高的时候,一些人就会选择欠债或者是一跑了之的道路。

当追债公司人员人在讨债过程中合法的手段就应该出手追债,真正维护追债人的利益,让追债人把追债成本降低,否则,当出现经济纠纷的时候人们首先想到的就不是法律了,而是靠一些极端手段或者是自己微薄的力量铤而走险的去解决,爬高楼以死相逼,用仿真枪强行索债就足为奇了。而这时,让更多人心寒的是法律的不足和尴尬了。深圳湘粤追债公司提醒各位民工兄弟,追讨欠款欠账,一定要合法合规,不能鲁莽行事,避免触犯了法律,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联系正规可靠的深圳追债公司帮助,电话:136 9199 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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